新中国成立后,我国旅游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。综观建国以来中国现代旅游所走过的近60年的发展历程,我国现代旅游大致经历了两个主要的发展时期: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的性质扭曲时期;改革开放后至今全面发展时期。
在前一个发展时期内,由于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制约,这时候的中国旅游业还说不上是一种经济产业,只能说它是当时的一种特殊行业。解放初期,刚从战争阴影中走出来的共和国,面临着医治战争创作和恢复振兴国民经济的历史重伤。在这段时期,一方面,由于生产力低下、国民经济落后,制约了国人旅游需求的产生,国内旅游市场因此难以形成;另一方面,由于当时特定的国际政治环境,来华的外国人总量不多,大部分也不是单纯的旅游者,国际旅游市场因此也难以形成规模。实际上,这一阶段我国旅游部门的工作主要就是根据外效工作的需要,负责接待来华的国际友人,此时的旅游部门与其说是一个产业部门,更不如说是一个特殊的接待部门,其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。
解放后,为了巩固新生政权、扩大统一战线、落实侨务政策,新中国于1949年12月在夏门成立了国营华侨服务社,成立该社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,保证华侨侨眷能够安全顺利地出入境旅行。1954年,华侨服务社在福建泉州成立,并先后在全中十几个城市设立了华侨服务社。1957年4月22日,经国务院批准,华侨服务总社在北京成立,主要为华侨、港澳同胞回国或回内地探亲、访友、参观、旅游提供相关服务。
1952年,我国成功地举办了“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”。这次会议规模很大,参加会议的378名代表分别来自37个不同的国家,这对于增进世界人民对新中国的了解、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,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此后,来我国出差和旅游的旅客增加,在此期间,虽然旧中国遗留下来的“中国旅行社”能够负责一部分接待任务,但难以完全承担当时严肃的政治接待任务。于是,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下,经当时的政务院批准,1954年4月15日,中国国际旅行社在北京成立,并在上海、天津、杭州、南京、汉口、广州、沈阳、哈尔滨、安东、大连、满洲南宁、凭祥、南昌等地成立了14家分社。中国国际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和任务是“收费低廉、服务周到,在尚难做到自负盈亏和上缴利润的情况下,先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机构,承办政府各单位及群众团体有关外宾事务招待等事项;并发售国际联运火车,飞机客票。”由此可见,中国国际旅游社的主要任务是搞好政治接待,政治意义是其存在的主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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